报价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车间6号门新增彩钢棚工程、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油泥模型室新增钢棚工程。
2、工程规模: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6号门新增彩钢棚工程轴长32米、宽10米,面积320㎡,轻型钢结构雨棚。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油泥模型室新增钢棚工程轴长45米、宽21米,面积945㎡,钢结构厂房。
3、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和检验标准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4、工期(日历天):分公司车间6号门新增彩钢棚工程施工总工期:30天,油泥模型室钢棚工程施工总工期:40天。以甲方签发工程开工令之日起算,甲方工程部、价格中心以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为本工程的完工时间。
二、报价范围及报价方式
1、报价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图纸、图说、答疑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主、次钢构、屋面彩板、墙面彩板、墙面夹心板、屋面夹心板、开洞及恢复、涂装(防锈防腐漆)、预埋件预埋、钢栏杆拆除、与原有厂房的连接及封堵、厂区地面破拆与恢复、基础施工等招标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2、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根据施工图纸、图说及答疑,踏勘现场,自行测算工程量,清单报价(附表是甲方暂估清单,如有遗漏的请投标单位罗列)。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总价包干。
三、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甲方工程部、价格中心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价格中心审计完毕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2、质保金及质保期:留结算总价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留存时间为两年,质保期为伍年,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金满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3、结算款支付:50%采用6月期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其余按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及投标件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 11月 3日09:00至11月5日16:00,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答疑人:袁工,联系电话18523174053。
投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周二)08:00-15:00,超过此时间的标书一律不予接收,视为弃标。投标时,须向招标方缴纳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如发生围标、不履行投标承诺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招标方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13452875581
2、缴款方式:转账或汇款
投标保证金到账与否,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上午9:30点以前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查实的到账回单为准,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换取收据,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收款单位: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 联系人:舒玲玲 联系电话:023- 64666626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 帐 号:0406040120010013974
五、违约责任
中标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并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工,如未按期完成,每逾期一天(招标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应向招标方支付每天500元/天的违约金,并以此类推。逾期达到20天的,招标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缴50%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因招标方原因,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方(工程部、价格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相应的施工、经济实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服从招标人现场人员管理。
2、具备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质。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报价(详见附后工程量暂估清单表)
(4) 投标承诺书
(5) 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
2.报价中应清楚注明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
3.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书要求打印,同时加盖本企业法人公章。密封袋和纸质密封条不作统一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制作或购买,但密封袋上必须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有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得开封字样。
八、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实行比价中标,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的中标(除低于成本价外)。
九、工程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十、其它事项
1、投标人合同签定后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时2个项目分别报价,中标后分别签订合同。
十一、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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