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含谷基地物资管理部新购电动叉车供货项目 已由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2.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电动叉车1台。
2.2、最高限价:¥ 130000元(大写: 壹拾叁万元整 )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且经销商必须拥有生产厂家的独家经销授权证明。(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
(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业绩要求
提供2016年至今,三个及以上的同类设备的合同协议,且单台设备销售金额达到13万元及以上。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应类别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无效。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3. 信誉要求
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
(注: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备注: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单位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 宋东东,联系电话: 13527392180;
4.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9 月 15 日起到 2018 年 09月 20 日,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项目名称)、扫描后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户 名: 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
账 号: 040604012001001397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8年 09 月 28 日09时00分至 10时 00分(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小时), 地点为 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投标单位代表,手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向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递交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9 月 28 日 10时 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shineray.com.cn);投资主体公司官网(网址);鑫源控股(SHINERAY-DY);投资主体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联系人:宋东东
联系电话:13527392180
电子邮箱:834123720@qq.com
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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